2017年11月12日,中韩医疗纠纷调解仲裁研究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探讨会、中国卫生法律会·南方医科大学卫生法律国际探讨院与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联合主办,就如何通过调解、仲裁方式解决医疗纠纷进行了深入交流与研讨。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事务局局长柳水生介绍了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的成立背景、运作情况等。为解决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韩国自1988年开始,就在不断推进有关医疗纠纷调解法学的制定,2017年韩国国会终于通过了《对于医疗事故损害救济及医疗纠纷调解的法学》。2017年4月_8日,依据该法学规定,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成立并正式运行,其机构设在保健福利部下,以快速处理医疗事故、对受害者进行公正救助、创造保健医疗人士安全诊疗环境为创设目的。调解仲裁院下设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医疗事故鉴定团,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法官、律师、医护人员、消费者权益专家、大学教授等组成,鉴定团鉴定委员由医护人员、监察官、律师、消费者权益专家等组成。患者或医务人员都可以向调解仲裁 院申请调解或仲裁。申请人提出调解申请后,调解仲裁院须征得被申请人同意方能受理,......(论文页数是:1页) ,韩语论文,韩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