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两国自1992年建交后,各方面关系发展良好,交往频繁,中韩之间的贸易规模逐年扩大,实现了跨越性的增加。韩国与中国的贸易急剧增加,将导致韩国和中国公司间的纠纷可能性增加。相比于直接选择国际诉讼方式,在国际交易领域一般倾向于优先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随着两国间经济交流的日益增大,仲裁作为经济纠纷解决手段的重要性,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显著。随着仲裁重要性的增加,加强两国仲裁法和仲裁制度的理解将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同属于东方文化圈,价值观及纠纷解决理念相近的国家,中韩两国有不少的共同点。两国的仲裁制度发展历程也大体上同步,两国仲裁制度的近况也有很多共通的课题,自1966年韩国《仲裁法》颁布后,已经进行了五次大幅修改;近年中国也在酝酿修改《仲裁法》。韩国仲裁法的制定及修订较多地引用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从总体上看,韩国《仲裁法》是一项比较成功的立法,该法制定及修改的某些理念和制度值得中国修改仲裁法时参考。虽然两国各自的仲裁案件在近年来都有持续的增长,但国民和公司对仲裁的了解依然远远不能和发达国家相比,在仲裁制度的推广利用上还有很大的发展空......(论文页数是:12页) ,韩语论文,韩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