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中国电影产业的法学规制为探讨对象,先从当代电影发展概述入手,介绍了世界范围内电影产业的基本情况,略论了电影产业的特征,接着以好莱坞电影产业的发展历程为参照,应用SCG经济模型略论了中国电影产业的市场机制,指出中国电影产业面临的问题以及法学规制的必要性。然后通过比较法的考察和对中国电影产业现行法学规范、基本制度的评析,指出我国电影产业法学规制在立法、具体制度创新、行业自律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而主张借鉴先进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电影产业的立法及行业自律。本探讨分为五个部分:<br> 第一部分是对当代电影产业发展的概述。首...
本文以中国电影产业的法学规制为探讨对象,先从当代电影发展概述入手,介绍了世界范围内电影产业的基本情况,略论了电影产业的特征,接着以好莱坞电影产业的发展历程为参照,应用SCG经济模型略论了中国电影产业的市场机制,指出中国电影产业面临的问题以及法学规制的必要性。然后通过比较法的考察和对中国电影产业现行法学规范、基本制度的评析,指出我国电影产业法学规制在立法、具体制度创新、行业自律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而主张借鉴先进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电影产业的立法及行业自律。本探讨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当代电影产业发展的概述。首先概述了中国及世界电影产业的发展近况,通过数据等客观方面的比较指出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的滞后以及在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下面临的挑战。接着论述了电影的属性和电影产业的特征。电影产业属于第三产业,同其他产业相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在生产周期上交换和消费环节合一、提供公共物品、具有服务业性质、存在较大风险。 第二部分论述对中国电影市场进行法学规制的必要。首先,应用产业经济学范式,从市场发展阶段、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四个方面对当代中国电影市场进行略论。然后,应用经济学原理,对美国好莱坞电影产业在百余年间的四个不同发展阶段的市场状况分别进行了略论。通过与好莱坞电影产业的对比,指出中国电影产业存在的问题:我国关于电影概念的界定长期存在争议;我国的电影市场仍不完善;我国电影业的法制环境缺失。不论是电影概念的界定、市场的完善还是制度环境的改善都需要法学的介入与调整。而电影产品的文化属性、电影产业本身的特征、市场与法学的密切联系也决定了法学介入并规范电影产业是必要的。 第三部分介绍域外电影产业的法学规制。鉴于我国电影产业立法、法学制度方面之不足,本部分着重介绍美国及韩国电影产业的立法及相关制度的构建。美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电影出口国,其电影产业在世界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美国电影市场的法学机制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已经相当完善。美国电影产业的法学规制以联邦法学和电影行业的自律为主。联邦法学主要包括宪法、反垄断法以及相关的判例。行业自律在好莱坞电影产业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影响,它很好地协调了政府和电影产业之间、电影创作自由和社会道德标准之间的关系。当宪法废止了政府对电影的预先审查后,电影产业立即以电影自愿分级制度弥补了审查制度取消后的法学空白。韩国近年来电影产业发展极为迅速,这与其电影产业方面的立法密不可分。迫于美国等电影强国的压力,韩国一贯坚持保护其民族电影产业的立场,制定出《影像促进法》和电影配额制度等重要的法学规范。此外本部分还介绍了WTO规则对电影贸易的规范以及各国法学对待电影进口的不同态度。 第四部分对比国外的情况,介绍中国电影产业法学规制的近况。在上文论述的基础上,韩语毕业论文,本部分重点略论我国电影产业的法学规制的情况。首先,从立法的角度,介绍我国电影产业的相关法学规范。我国没有在法学上明确电影的属性,没有将电影的表达自由与出版自由提升到宪法层面予以保护。而在具体法学层面,也没有对于电影产业的专门立法。当前效力最高的电影产业专项法学是国务院制定的《电影管理条例》。其次,从具体法学制度的角度,略论了我国电影产业的基本法学制度:电影审查制度、电影业准入制度、电影进口配额制度。再次,介绍了我国电影产业的自律组织及自律管理。最后,通过与美国、韩国电影产业的立法、法学制度、行业自律方面的比较,指出中国电影产业在立法、具体制度设置、自律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第五部分讨论对中国电影产业法学规制的反思与完善。在第四部分论述的基础上,韩语论文,针对中国电影产业立法、具体制度设置、自律管理三方面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电影业法学规制的建议:将电影纳入言论自由的范畴,并给予宪法保护;理清政府同市场之间的关系,尽量减少政府对电影产业的限制,更多地依靠市场机制发展民族电影产业,而这就需要我国市场秩序法学规范的完善,法学适用力度和范围的扩大;依法加强电影行业的自律管理,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过当干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实现电影行业的规范化、秩序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