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无效婚姻制度比较[韩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韩语论文 责任编辑:金老师更新时间:2017-06-09
提示:本资料为网络收集免费论文,存在不完整性。建议下载本站其它完整的收费论文。使用可通过查重系统的论文,才是您毕业的保障。

一、无效婚姻制度概述一个社会是由无数个家庭组成的,而每个家庭成立的基础都是婚姻。因此关于一个国家来说调节这种婚姻关系的法学是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的。而无效婚姻制度又是婚姻法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所谓的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由于欠缺婚姻成立的有效要件,因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学效力。由此可见无效婚姻制度相当于合法婚姻的一道检验的大门,只有通过这道大门的婚姻,才能被国家认可。它的制定不但有利于保障结婚条件和程序的实施,保护合法婚姻;有利于预防和制裁违法婚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其还有利于消除法学上的冲突,维护婚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无效婚姻制度并不是我们现代的专有名词,其早在古代法中就已经出现。《汉谟拉比法典》就规定将事先未订立婚约的男女结合视为无效婚约。古罗马市民法也规定“婚姻成立要有结婚权,须当事人合意,须达法定婚龄,须取得家父或监护人同意等。”可见启发违法结婚必备条件和结婚禁止性规定的婚姻视为非正式婚姻。我国古代法也对相关的也存在有关结婚须满足一些前提性条件的规定,甚至关于一些严重违法礼数的行为还制定了罪名。比如居父母丧嫁娶、同姓未婚......(论文页数是:2页)      

韩语论文韩语论文范文
免费论文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