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改善方案探讨[韩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韩语论文 责任编辑:金一助教更新时间: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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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现根据韩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家指定的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关联的内容,应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关联的论文与学位论文等的措施来探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上出现问题大体能区分五个方面:经济因素、程序因素、教育因素、法学制度,通过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来探讨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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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传授学生
  一、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
  1.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的意义
  韩国从1962年制定了《文化财保护法》,是韩国政府自主制定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法学。1964年,宗庙祭礼乐成为第一批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此,活态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制度正式形成,对韩国传统文化带来了很大作用。由于赋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正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提供丢却传统社会地位的机会。虽然里有多少异同,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的稀有价值,所以越来越多的传统艺术工作者希望成为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
  2.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的沿革
  韩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主要由政府制定,凭借经济发展,1972年制定了“文化艺术振兴民族文化”的发展计划,非物质文化遗产关联法也根据具体国情进行了几次修订。1990年,文化遗产管理局新设文化遗产保护法,成为政府的重要政策之一,并提出把具有技艺的个人归为文化遗产。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是比较保守的,所以出现了不少问题,亟需改善,2017年进行了全面修订。
  (二)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
  1.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
  在历史、艺术方面或学术方面具有较大价值的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中价值更大的文化遗产。《文化财保护法》第24条规定:“文化遗产厅长在通过文化遗产审议委员会的审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指定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
  2.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程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程序:首先在市、郡的文化遗产负责部门申请对有关的文化遗产。那么市、郡的文化遗产负责部门申请指定文化遗产的信息交道的文化遗产负责部门。省级的文化遗产负责部门实施申请文化遗产的初次调查,如果判断有国家指定文化遗产(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话,就交文物厅。文化遗产厅长相关领域的文化遗产委员或者专门委员等3人以上的派遣实施田野调查,然后检查申请指定文化遗产的报告。如果判断文化遗产有国家指定文化遗产价值的话,需要把审议的内容在公报内进行30天以上的公示。从公示结束的6个月内通过文化遗产委员会的审议来决定国家指定文化遗产指定与否。
  如果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有身体或精神缺陷,不适合作为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的话,文化遗产委员会可以通过审议取消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的认可。
  二、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的问题
  (一)经济因素
  1.传承经济援助的问题
  因为在项目的本身可以维持生活经济,所以有许多传承人力。如果没有传承经济援助的话,也能传承项目。但是对在社会没有人气的项目来说,比较难获得项目持有人,如果成了没有人气项目持有人的话,也一直有生活的困难。从那一点看来,为了传承需要政府的经济援助,但是现在的传承经济援助不顾各种项目的传承现象,都进行相同的资助。
  2.传承经济援助的援助水平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定项目的传承人力不足的理由是事实上没有解决生活的困难。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者可以获得一定的名誉,但并不能保障收入。对有些项目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定后,收入明显提升,但是大部分的项目事实上并没有因此而发生改变。尤其是对技能项目来说。因此,许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不利于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开发,甚至为了生业做了其他的活儿。
  (二)社会因素
  1.持有人的社会地位问题
  韩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对被冷淡的传统文化有很大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给予权威与正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的地位上升。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很多人希望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大概58%的持有人说指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后上升他们的社会地位,大概37%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说没有上升社会的地位,甚至其中有些人说下降他们的社会地位。
  (三)程序因素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指定及认可的问题
  在许多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判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在同种类的传统文化遗产中如何把特定项目指定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项目持有人的认可带来很大的困难。为了决定,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而且完全排除主观的判断也不容易。因此,需要具体的探讨与检查。
  2.持有人认可审议程序公允性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口头传承。因为无法确定原初的版本,所以持有人认可验证的时间非常困难。因为担忧这样的副影响,所以实施认可预告制。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指定的意思是技能、艺能的项目指定与持有人的认可。对新项目来说,实施指定预告,但是如果指定项目持有人追加认可的话,不实施持有人的认可预告。
  (四)教育因素
  1.传授学生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的成功与否主要依赖于传承的成功与否。虽然项目指定,但是没有传承人持有人的话,就取消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以传授学生教育的活态化非常重要。大部分的艺能项目确保传授学生,技能项目也确保传授学生。但是唱曲(韩国时调)等一部分的脆弱项目与大部分的工艺技能项目因为收益性比较低,所以人们不愿意传授。
  2.传授教育馆的大众化问题
  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授教育馆公众开放,这样在传承政策上担当重要部分的传授教育馆不但简陋设施投资,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开放教育设施努力的不足,现在传授教育馆断绝跟市民交流。对有些教育馆来说,不少只搞形式的传授教育馆。   三、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改善方案
  (一)经济方面
  1.等级发给传承经济援助
  现在传承经济援助不顾项目的传承情况,固定的金额发给所有项目的持有人与持有团体。改善方案是中断传承经济援助具有自生能力的持有人或者持有团体,而且把中断经济援助发给传承脆弱的项目,这样才最合理。而且要提高传授学生的经济援助,但是在传授学生之间也要等级发给传承经济援助。不然的话,会打击传授学生的干劲和积极性。
  2.上升传承经济援助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传授或者教育的传授自愿者事实上不容易找到,很多人越来越缺少对韩国传统文化的热爱与关心。要进行传承不仅传承经济援助,还需要有无形的支援政策来谋求确保自生能力方案。
  (二)社会方面
  1.改善持有人的社会地位
  许多传授学生觉得应该相当改善社会地位,但是觉得没有变化或者下降的传授学生也不少。这样的问题可以看出主要是经济问题引起的,韩语论文题目,但是可以通过改善社会地位来缓和这些问题。
  (三)程序方面
  1.国家主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
  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指定事业是国家的事业,韩语论文网站,所以需要专门的、系统的的发掘、指定、认可等。这么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国家要主导。对韩国的传统文化来说,如果没有指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话,也不能忽视保存、记录及管理。这些无形文化虽然现在看起来不重要,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会体现出它的重要性。因此,国家要加快对非指定文化遗产的记录及发掘的步伐。
  2.持有人认可审议程序公允性强化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定时,同时进行持有人的认可。因为持有人的技・艺能是文化遗产,所以在新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定是一定要进行认可预告。由此可知,这是政府要维持认可审议程序的努力。
  (四)教育方面
  1.传授教育的活态化
  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个人具有的技能,所以为了保存和传授,传授教育是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在这样的制度下,如果持有人死亡的话,传授教育也会中断,学生也不能收到毕业证书。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政府有给学生颁发肄业证书的权利。
  2.传授教育馆的活态化
  为了传授教育的活态化,在首都圈或者附近的大都市里要建立传授馆招收传授学生。传授教育馆不但是文化遗产传授学生的空间或者工艺工作室,而且是传统文化的社会教育馆。
  四、结语
  现在文化遗产保护法把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定与保护作为重点,并以有些项目为主进行继承与保护。为了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化,需要政府积极地进行制度改革。可以实施多方面的支援,比如举办国际活动、设计开发支援、新技术开发及探讨人力支援、出国考察及举办公演支援、观光商品化支援等等。同时,为了扩大在国内的认可度,不单要进行活态化传统文化的教育,还要努力转变民众的认识。
  参考文献:
  [1]Yang Byeongcheon.把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管理制度上的改善方案探讨[D],2017
  作者简介:
  张智慧,韩国首尔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硕士探讨生,探讨方向:民间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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