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对韩国妇女就业作用的实证探讨[韩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韩语论文 责任编辑:金一助教更新时间: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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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文章基于韩国8700个家庭的调查数据,采用二阶段lonit模型针对丈夫收入和子女教育对已婚女性劳动供给的作用进行测算。探讨结果显示,一般婴幼儿子女具有降低已婚女性劳动供给的效应。丈夫高收入时,高年级子女具有降低已婚女性劳动供给的效应。丈夫低收入时,子女教育费用支出具有提高已婚女性劳动供给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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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子女教育;丈夫收入;已婚女性;劳动供给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17)01-0088-11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回顾
  近年来,韩国的低生育率与老龄化现象对家庭、社会和国家发展开始产生一系列冲击。而探讨女性的劳动参与率是缓解韩国社会低生育率和老龄化问题的重要议题。目前,韩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表现出停滞状态。25~35岁未婚女性的劳动参与率达到68.2%,而25~55岁女性的劳动参与率却仍停留在50.4%的水平。
  一般而言,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相比其他劳动群体具有特殊性。未婚女性和男性的劳动供给主要受到劳动力需求的作用,而已婚女性受到家庭收入、生育、子女抚养等家庭相关因素的作用。对于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问题有不少探讨,但主要限定在对生育、抚养婴儿和学龄前儿童的略论。根据文献,已婚女性的工作经历、收入与学历、育儿费用等都是作用劳动供给的原因。法兰西克尼(Francesconi)认为,韩语毕业论文,比起工作的成就感,已婚女性更加注重对劳动的补偿,而且高收入的已婚女性对生育的偏好比低工资已婚女性低。克内里(Connelly)则认为育儿费用增加将降低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尤其是学龄前儿童人数的增加将有效降低妇女的劳动供给。
  崔(Choi)以韩国大城市30~40岁的女性为探讨对象,略论子女教育对妇女劳动供给的作用。结果发现,中上收入阶层校外教育费用支出的增加带来妇女劳动供给相对大幅降低。黄等人(Whang)虽然未把重点放在高年级子女教育的效应上,但他们在探讨作用已婚女性的劳动市场参与度与工作时间的因素时发现,对未满8岁的子女的抚养会增加已婚女性的保留薪资,成为抑制劳动力供给的决定性因素。
  除了已婚女性自身的因素以外,丈夫的收入与就业情况也对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产生作用。韩国统计数据显示,父亲学历为大学以上时,其对子女的校外教育费用支出是初中以下学历父亲的4.4倍;而且,高学历父母的子女校外教育参与率达到88%,初中以下学历父母的子女的校外教育参与率达到36.6%,显示出随着父母学历的提高,校外教育费用与校外教育参与率上升的现象。
  金(Kim)利用第五次韩国劳动调查资料,略论对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产生作用的因素。结果显示,36岁以后已婚女性的劳动市场参与度下降,丈夫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对已婚女性的就业产生负的作用,而且家庭生活费用支出越高,已婚女性的就业概率就越高。朴(Park)在探讨丈夫学历对已婚女性就业选择的作用时发现,一般情况下,丈夫的学历高或处在就业状态时,妻子的学历也较高,且处在就业状态,而且未满6岁的子女数将降低已婚女性的就业率。
  综合以上的相关文献进行略论,我们会发现以上女性劳动相关文献有以下局限性:第一,大多数探讨将焦点放在学龄前婴幼儿的抚养负担上,而未考虑到高年级有升学压力子女的教育问题。第二,探讨的已婚女性的年龄范围较窄,有些将女性的年龄限定在20岁中期至30岁后期或者40岁后期。由于样本的限制,无法探讨已婚女性在各年龄阶段的劳动供给选择,也无法观测相应对子女教育的作用。第三,借强调高学历来说明已婚妇女的劳动供给与某些现实不符。如前所述,由于已婚女性的学历与丈夫的收入对已婚女性劳动供给的作用各不相同,所以当同时考虑已婚女性的学历与丈夫的收入情况时,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文既要考虑丈夫的收入情况,也要根据已婚女性的学历程度,结合其他家庭信息,针对高年级学龄子女的校外教育支出对30~55岁的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的作用进行略论。
  二、已婚女性的劳动市场参与率与子女教育费用
  从韩国女性劳动参与率角度看,韩国女性就业具有明显特征,在各年龄阶段女性劳动参与率呈M型形态。据韩国统计厅进行的2017年经济活动人口调查数据显示,女性劳动参与率在26岁时为72.6%,达到最高值,之后呈下降趋势,在34岁时降到47.2%的最低点。35岁时劳动参与率又开始持续上升,并在40岁初期达到65%的另一峰值,之后再次下降。这种特征反映了已婚女性在30岁初期完成生育和育儿之后,回归职场的现实。另外,劳动参与率的最高值出现在生育前,这表明一些女性在完成生育和育儿之后,不再回归经济活动,并且除了生育和育儿之后存在其他阻碍女性参与劳动的因素。
  表1反映了丈夫收入异同对已婚女性经济活动的作用。表1中,将丈夫收入等级由低到高,按40%、50%、10%的比例分为三组,分别代表低、中、高收入。2017年丈夫收入属于低、中、高收入时,已婚女性的就业率为51.1%、42.8%和34.3%,这表明丈夫收入越高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越少。2017年的情形也呈现类似现象,但2017年的已婚女性就业率比2017年高出3.5%,这可以归因于中等收入已婚女性的就业率比2017年上升6.4%。
  这一结果表明丈夫收入属于高收入的已婚女性的保留薪资水平较高,劳动供给的诱因较小,而丈夫收入属低收入的已婚女性则显示出较高的就业率。就业率相对较低的中等收入已婚女性对劳动力市场变化最为敏感。而且观察丈夫属中等收入的女性中,大学学历的女性就业率低于初中学历女性。正如前所述,高学历女性更倾向于留在家庭专注于子女教育。
  丈夫收入作用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可以从不同年龄阶段已婚女性的就业率进一步略论。图1为不同丈夫收入分类下,已婚女性不同年龄阶段就业率。
  图1显示,当丈夫收人属于低收入时,韩国已婚女性的各年龄阶段就业率随年龄急剧上升,在40~44岁年龄段达到70%的最高值,而该值在三种收入组女性中最高。这表明丈夫属低收入的已婚女性在30岁初期完成生育后快速回到职场。丈夫属中等收入的已婚女性的就业率与低收入女性情况类似。丈夫收入属于高收入的已婚女性的就业率从30~34岁阶段以后开始上升,而从35岁(子女开始上小学)至40~49岁(子女上初高中)阶段就业率停留在40%左右。这一结果表明丈夫属高收入的已婚女性为了子女教育不参与劳动力市场的可能性非常大。   关于丈夫属于高收入的已婚女性而言,子女教育问题制约劳动供给的可能性较大。韩国历来是重视教育的国家。在大公司和政坛盛行学历主义的背景下,父母千方百计地送子女进入名牌大学读书,而近年更是以送子女上特殊目的高中(special high school)的方式来提前做准备。在这种氛围下,韩国教育开发院2017年的调查显示小学生中有87%的学生,初中生中有75%的学生,高中生中有59%的学生在接受校外教育。而且在升学过程中,父母的影响,尤其是母亲的影响显得越来越重要。母亲为帮助子女上名牌高校,通过参加升学说明会搜集信息、向专家咨询、督导子女的学习、照料子女健康等方式来最大限度地提高子女的升学机会。在经济约束方面,丈夫属高收入的女性比丈夫属低收入的女性受到的制约更少,进而放弃劳动,用更多的精力专注子女教育。
  实际上,已婚女性对子女教育的热情从对子女教育的支出中也可判断。韩国统计厅进行的2017年全国家庭调查资料中,针对拥有上学子女的家庭进行调查的结果是,每个家庭教育费用为483183韩元/月,占整个家庭总支出的15.4%,占家庭消费性支出的18.4%。而且抚养上学子女的家庭中,有81.7%的家庭在支付除学校教育以外的额外教育支出。而且在支付额外教育支出的家庭中,有47.2%的家庭在支付校外教育费(升学辅导或补习班费用)。特长技能培养费用高达到314351韩元/月,占总教育费用支出的65.1%,校外教育费用达到146822韩元/月,占总教育费用的30.4%。校外教育费用高于学校教育费用,成为韩国家庭不小的负担。
  为了略论子女教育对已婚女性劳动供给的作用,本文使用韩国统计厅的2017年全国家庭调查数据进行探讨,该调查包括全国8700个样本户。全国家庭调查为了把握家庭经济状况及生活水平的变化而将家庭收入和家庭支出按照各项类别进行调查。本文主要以30~55岁已婚有配偶女性为略论对象,小于30岁的已婚女性没有学龄子女的可能性很高,而55岁以后的已婚女性仍有未上大学的子女的可能性较低,同时该年龄属于退休年龄阶段,因而被排除。而且离婚、分居等原因承担家庭生计的女性因受到经济约束,缺乏凭子女教育决定劳动供给的能力,因而只把已婚且有配偶的女性作为略论对象。
  这种教育投资因丈夫收人异同而不同。表2列出了不同丈夫收人下子女各学习阶段每人特长技能培养费的数额。为得到表2的结果,使用了如下的计算式。
  其中,Xh代表家庭h的总特长技能培养费,Nhk代表家庭h的k学习阶段子女数。将(1)式仅对有上学子女的家庭进行回归,得到的札估计值视为k学习阶段子女每人的平均特长技能培养费用。
  表2中可以看出,随着丈夫收入由低到高,子女的特长技能培养费用明显增加。家庭有小学生子女时,低收入与高收入群体该项花费的异同达到2.6倍,家庭有初中生子女时,其异同达到2.3倍,有高中生子女时该异同高达3.2倍。校外教育费用在家庭中有初中生子女情形下最高,这表明学生的初中学校上课时间比高中少,利于接受课外辅导。
  校外教育费用可以成为父母对子女教育热情程度的代理变量。校外教育费用与母亲的劳动供给之间可能存在正负两种关系。父母对子女有教育热情,增加课外辅导支出,并退出劳动市场时,两者之间存在负向关系,这大体上主要对应于有高收入丈夫的已婚女性。相反,为了增加校外教育费用的投入,需要额外的收入,而母亲为此参与劳动市场时,二者存在正向关系。这主要对应于丈夫为低收入的已婚女性。但是定义课外辅导与母亲劳动供给之间的关系有一定困难。因为教育热情无法观测,并且具有两种关系。而且诱发母亲劳动供给的因素是课外辅导支出,是一种单位费用。但实际数据中被观测的不是单位费用,而是实际支出额。因此,很难精确定义教育支出额与母亲的劳动供给之间的因果关系,即母亲就业增加收入导致校外教育费用支出增加,还是校外教育费用高导致母亲就业存在内生性问题。
  因此,本文用如下措施略论校外教育费用与母亲劳动供给之间的关系。首先,在校外教育决定式中,估计丈夫收入、妻子收入和妻子就业效应,判断已婚女性对劳动供给的决定。即如果不存在已婚女性为校外教育费用而增加劳动供给的效应,女性的收入不会有明显影响,但如果女性就业是为了负担校外教育费用,那么校外教育费用就会因女性收人而敏感地变化。其次,在已婚女性劳动供给决定式中,用校外教育支出作为解释变量。
  表3给出了有上学子女的家庭校外教育费用支出决定式的估计结果。夫妇的学历、丈夫的收入、妻子是否就业、妻子的劳动收入等作为解释变量,并且用各学习阶段的子女数作为控制变量。略论结果显示,夫妇的学历越高,校外教育费用支出越多。尤其在丈夫收入相同的家庭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女性对子女的校外教育费用支出更多。这可以解释为高学历父母比低学历父母更重视孩子的教育。
  在丈夫收入对课外辅导支出的作用方面,丈夫收入每增加100万韩元,校外教育费用支出增加18400韩元。观察女性的就业对校外教育费用支出的作用,丈夫收入为低收入时,就业的已婚女性比未就业的已婚女性多支出19400韩元校外教育费用。这表明低收入丈夫的女性更愿意参与劳动。有高收入丈夫的已婚女性中,未就业已婚女性的课外辅导支出比就业的女性更高.这表明高收入阶层的未就业女性的教育热情更高,受到的经济约束更少,更有可能专注于子女教育。相反,高收入阶层的就业女性虽然收入高,其课外辅导支出却比未就业女性低,说明与其是为了子女教育而参与劳动,更不如说是为了对其他因素,如对工作的追求等而参与劳动。
  通过以上略论结果得知,教育热情高可能导致有高收入丈夫的女性降低劳动供给。具体原因如下:首先是从高收入已婚女性的各年龄段就业情况来看,该群体在子女上初高中的年龄段上就业率明显低;其次是控制丈夫收入后,未就业的高收入已婚女性与就业的高收入女性相比,前者校外教育费用支出更高;最后是高收入已婚女性的就业收入未用于课外辅导支出。   下面通过进一步的实证略论来验证上述结论。
  三、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的决定因素
  下面将通过加入控制变量,估计已婚女性参与劳动的决定式,并研讨考虑丈夫收入的异同时子女教育对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的作用。表4为数据的描述性统计。
  本文所考察的已婚女性就业问题,结果只有两种,就业或不就业。根据模型特点。本文采用二元logit模型。将已婚女性选择“就业”时,取值为1,“不就业”时,取值为0。被解释变量为已婚女性的就业情况,解释变量为初中以下(wmld)、高中(wsenhs)、大专及以上(wcollg)的女性学历、年龄(age)、是否有婴幼儿(infant)、幼儿园(kidgd)、小学(elmts)、初中(midds)、高中(senhs)及大学以上(collg)学历的子女、丈夫高中(husbsenhs)和大专以上学历(husbcollg)、丈夫中等收入(husbmidd)和丈夫高收入(husbhigh)等。一般受教育程度越高,劳动市场中可获得的潜在工资越高,并且劳动市场参与机会也提高,因此,学历将对女性劳动供给产生正的作用。年龄可以控制因年龄异同出现的劳动需求与供给异同。丈夫收入定义为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之和,它与幼小子女一样对女性劳动供给产生负的作用。
  已婚女性劳动供给的最基本的估计式为:
  其中,p为已婚女性劳动供给概率,pi/(1-pi)为参与劳动和不参与劳动的概率之比,是女性劳动供给的机会比率。β0为截距项,β1,β2、…、βn是解释变量的作用系数,εi为随机误差项。
  表5中反映了已婚女性就业的决定因素。模型1为基本模型,在参与劳动市场决定式中,包含了女性学历、年龄、丈夫收入、丈夫学历以及子女类型虚拟变量。模型1中,家庭中有婴幼儿或幼儿园子女时,已婚女性的就业率大幅下降,而在家庭中有小学生子女的情形下却不显著。而且随着子女进入初高中时,已婚女性的就业率随之增加。这体现了已婚女性完成育儿之后回归劳动力市场的现象。丈夫的收入越高,已婚女性劳动供给越低,很好地为此前所述的假设提供了依据。女性学历为大专以上时,有增加就业的效应,而丈夫的学历越高,女性就业率越低。年龄对就业的作用以二次项形式体现(即包含平方项),以40岁为峰值。
  模型2为了观察在丈夫收入变化的情况下子女教育对女性劳动供给的作用,增加了丈夫收入虚拟变量和有无子女的交叉项。结果显示,当丈夫收入为低收入时,已婚女性若有婴幼儿和幼儿园子女,则降低劳动供给,而当子女上小学后开始增加劳动供给。这种结果可以解释为低收入阶层女性在度过子女婴幼儿抚养期后,为生计或子女教育支出而参与劳动。相反,丈夫收入为中等和高收入时,小学生以上子女会降低女性的劳动供给。尤其丈夫属于高收入阶层的已婚女性在子女进入高中阶段后,其就业率急剧下降,可以看出子女大学升学对已婚女性就业具有重要作用。中等和高收人阶层的已婚女性会在子女婴幼期增加劳动供给。这可以解释由于这两个阶层已婚女性所在的家庭收入高,所以她们可通过家政服务抚养婴幼儿与低龄子女。
  模型3控制了劳动供给的年龄函数在不同学历的异同。通过该模型可以略论各年龄阶段女性劳动供给在不同学历下的异同。结果显示,子女效应虽然有所下降,但女性的就业增减符号仍与之前的模型相同。丈夫收入为低收入时,已婚女性的就业率从子女进入小学开始上升。当丈夫属中等收入时,子女从进入小学至高中为止,已婚女性就业率一直下降。在估计女性各年龄段学历函数时,发现高学历女性的系数最高,这反映了劳动市场对高学历女性的劳动需求。而且初中、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女性的就业率分别以42岁、41岁、38岁为最高点,之后下降,可以看出高学历女性最先从劳动市场退出,这表明高学历女性为子女教育而较快回归家庭。
  为了略论丈夫收入的影响,模型4增加了校外教育费支出和丈夫收入虚拟变量的交叉项。结果显示,丈夫收入属低收入时,校外教育费用支出有提高已婚女性就业率的效应,而丈夫属高收入时,校外教育费用支出降低已婚女性的就业率,这与表3的结果一致。低收入阶层女性为了子女的课外辅导支出更倾向于参与劳动市场,而高收入阶层女性此倾向较小。高收入阶层女性的教育热情相对更高,更愿意留在家庭中专注子女的教育。
  前面的略论显示,校外教育费用支出会作用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这是通过教育热情这一无法观测到的变量为媒介的。为了更准确地进行略论,现将利用工具变量进行两阶段估计。通过它控制教育热情,缓解与校外教育费用相关的内生性问题。这里采用的工具变量参考安格尔斯特(Angrit)等人和金(kim)的探讨,采用子女性别比例。表6和表7分别显示了一阶段校外教育费用和二阶段Logit估计结果。
  一阶段校外教育费用估计中,不包含女性的就业变量,采用子女中儿子的比重作为工具变量。结果显示,儿子的比重有着增加校外教育费支出的效应,而其他变量与表3无大的差别。此校外教育费的估计值是只考虑子女数和性别(未包含交叉项)等基本变量估计的基础值,若超过此支出,可视为相对教育热情高并对子女教育超额支出。若达不到,则认为是教育热情低,导致对子女教育支出低。即校外教育费决定式的残差可以反映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费支出程度。
  表7的二阶段模型的第一个估计式中包含所估计的校外教育费支出估计值和丈夫收入虚拟变量的交叉项。第二个估计式在第一个估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残差和丈夫收入虚拟变量的交叉项。结果显示,两种情形下子女虚拟变量都与表5的模型4的估计结果大体相似。尤其是丈夫收入属于中高收入的已婚女性家庭中有高中生子女时,该情况具有降低就业的效果。
  包含校外教育费估计值与丈夫虚拟变量的交叉项的估计式中,丈夫属低收入时,就业率增加效应比其他阶层更大,由此表明,低收入阶层女性通过参加劳动市场的方式缓解校外教育费用支出需求的增加。第二个估计式中,低收入已婚女性的估计系数为正数,高收入阶层已婚女性的系数为负数。这可以解释为由于教育热情导致的校外教育费过度支出提高了低收入阶层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而高收入阶层女性则经济负担较少,更愿意为子女教育付出时间。   四、对中国的启示
  本文通过韩国统计厅2017年的全国家庭调查资料,略论了丈夫收入异同下子女教育对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的作用。其略论结果如下。第一,有婴幼儿或幼儿园子女时,已婚女性的就业率大幅下降,而子女进入初高中时,韩语论文网站,已婚女性的就业率会上升。第二,丈夫属于中高收入时,从子女上小学开始,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降低,尤其高收入女性在子女进入高中后,就业率急剧下降。这可以被认为是已婚女性考虑子女的大学升学而减少劳动供给。第三,丈夫收入属低收入时,已婚女性的校外教育支出越增加,就业率越会上升,而高收入阶层已婚女性则在子女的校外教育费用支出上升时减少就业。这可以判断为低收入阶层已婚妇女为子女的校外教育而参加工作,而高收入阶层已婚妇女则经济条件宽裕,更愿意留在家庭中专注子女教育。
  正如韩国一样,中国也正在进入低生育率和人口红利减少的时代。1990年代以来,我国劳动参与率一直持续下降,从1990年的80%下降至2017年的73.8%,劳动力市场压力加大。尤其是45~54岁年龄组的女性就业率在五大城市中已经下降到40%左右。而且我国城市女性劳动参与率总体水平明显低于农村女性劳动参与率。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女性劳动参与率为55.0%,而农村女性劳动参与率为72.2%,而且城镇女性劳动参与率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有较明显的下降。这种现象与韩国中高收入家庭妇女劳动参与率较低,而低收入家庭妇女劳动参与率较高的现象非常相似。
  本文的探讨结论可以为提高我国妇女劳动参与率提供有益启示。
  第一,劳动参与率与社会保障系统有密切联系。正如文中所示,由于婴幼儿等学龄前子女成为抑制已婚女性劳动供给的重要因素,因此,合理科学的妇女劳动保护制度有利于提高已婚女性的劳动参与率。当前,我国已婚女性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在事业单位的享受程度明显高于其他类型单位,而个体、私营和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提供的社会保障最低。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2017年抽样调查报告》显示,我国40.1%的已婚女性在孕期没有受到劳动保护,25.6%的妇女在哺乳期没有受到保护。加强对孕期和哺乳期妇女的劳动保护,并在各种形式的就业中,为已婚妇女建立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等设施,都会促进已婚妇女劳动参与率的提高。针对妇女的社会保障系统如医疗保险、产假制度、育儿休假制度等也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第二,可以适当放宽已婚女性的就业选择权利。本文的探讨结果表明子女教育是女性退出劳动市场的重要原因。而在现今制度下,妇女工作年龄往往是一刀切,比男性退休早5年。较早的退休年龄使妇女在愿意就业时往往受到限制。适当放宽女性工作年龄的限制,给女性自主选择的权利将有助于因养育子女而过早退出劳动市场的妇女重新回到就业岗位。
  第三,以法学法规的形式,健全对妇女劳动保护的法学体系。妇女退出劳动力市场而专注子女教育的重要原因是对妇女的劳动保护不够。因对妇女的劳动保护可能引起用人单位的生产成本上升,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招聘女性求职者。加强反就业歧视相关法学和生育保险法规的建设,有利于妇女在就业过程中得到用人单位的积极回应。
  第四,发展各种就业方式,使就业渠道更加多样。文中指出妇女退出劳动市场的重要原因是子女教育花费很多时间,很难从事全日制工作。除了全日制、月薪制、固定工制等常规就业方式以外,同时发展弹性工时、非固定工作场所工作等非常规就业方式都将有利于育儿妇女根据自身条件弹性地选择劳动供给时间。同时,加强对已婚生育女性在退出劳动市场后再就业的指导和职业训练也将有利于因育儿而错过适当就业年龄的妇女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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