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是国家(政府)等公共权威组织为实施政治统治和社会公共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行为规范或行动原则。监管政策的目的是限制个人或部分团体的财产权行使和行动自由来保护多数人的政策。代表性的政策如通信监管、广播监管等监管政策。传统通信监管政策的理论根据大致为三种,第一是自然垄断性,第二是必要设备理论,第三是为了通过提供普遍性服务扩大公益性,需要政府的监管。广播电视产业中的监管依据第一个原因是频率资源的稀少性,第二是普遍性服务的提供,第三是基于广播电视服务的社会作用力。监管通信市场是在促进市场自由化的过程中,基于有效率地...
公共政策是国家(政府)等公共权威组织为实施政治统治和社会公共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行为规范或行动原则。监管政策的目的是限制个人或部分团体的财产权行使和行动自由来保护多数人的政策。代表性的政策如通信监管、广播监管等监管政策。传统通信监管政策的理论根据大致为三种,第一是自然垄断性,第二是必要设备理论,第三是为了通过提供普遍性服务扩大公益性,需要政府的监管。广播电视产业中的监管依据第一个原因是频率资源的稀少性,第二是普遍性服务的提供,第三是基于广播电视服务的社会作用力。监管通信市场是在促进市场自由化的过程中,基于有效率地管理从国营垄断转向竞争市场为目的。相反,广播电视市场上的主要监管动因是基于相关产业具有的社会、文化作用力。大部分国家都是通过另行法学和机构对这两个部分实施恰当的监管政策。
但是,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政府监管的放宽和顾客需要的持续变化,广播通信领域的融合速度加快。三网融合是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与互联网的扩大,同时广播与通信网络也向宽带化和双向化发展,广播与通信、互联网被连接到一起,超越现有的广播与通信,同时广播与通信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的现象。就像这样,随着数字技术的发达和广播与通信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渐渐形成相互融合,同时也会出现对这时候登场的新型融合服务的争论。即,现有的监管体系对新型服务的监管变得越来越困难,对现有监管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也逐渐增大。在这种三网融合环境下,欧盟(EU)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水平型监管体系受到了全世界的瞩目。发达国家为了有效接受三网融合服务,将阻碍三网融合发展的重复监管法令与低效的行政体系的改革视为是亟待解决的政策性课题,为提高监管的一贯性与衡平性,也为促进三网融合解除现有的广播与通信之间的隔板,并为配置融合性支援与监管体系而着手整顿本国体制。
韩国与中国也为应对三网融合,正致力于消除两国国内阻碍广播与通信相互进入的隔板。韩国在2017年1月公布互联网媒体业务法,推翻了广播与通信之间的墙壁,同时设立整合了广播与通信各自监管机关的融合监管机构,而且在2017年制定将现有的广播法与通信法整合为一体的广播通信基本法。中国也是将三网融合视为紧要的政策课题,中国政府《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56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1号文件)相继颁布,并允许广播与通信之间的相互进入。但关于三网融合监管机构的设立,却从3月的国务院组织改编中除外。据报道,包括了三网融合内容的电信法被纳入到2017年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计划中,这就成为广播通信融合产业发展的开路绿灯。但一直到这种三网融合的过程为止,两国掌管广播部门的监管机构与掌管通信部门的监管机构之间存在了很多争论。韩国与中国的三网融合政策比较探讨方面,首先韩中两国都指向网络与内容区分监管的二分类水平型监管体系;进入2017年之后都允许了广播与通信之间的相互交叉;由于监管的不确定性,民间部门的业务长时期长时期被停滞;等共同点。另外的异同点就是:韩国制定法学基础后开展业务等立法性手段受到重视,而在中国则依据行政手段业务和政策实施之后再准备法学基础,但仍然重视行政性手段。同时,韩国设立三网融合机构之后,正处于推进制定三网融合内容的法学;而中国相比于三网融合更重视信息化与工业化,因此三网融合机构的设立被推延,而包括三网融合内容的电信法则被纳入2017年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计划中。韩国为解决广播通信融合政策问题事先搭建了由民间专家与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开议论平台,但在中国这样的公开议论平台还是不足。通过这种有关政策性比较的探讨,我们知道两国的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政策性目标或政策性实行过程等方面大同小异,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二者在法制主义层面和民间参与、行政公开层面还是存在着异同。
在本论文的探讨过程中,我们在如下几个方面获得不少的启示:第一,在理论的层面,需要政府监管政策的合理的再设计;政府监管要进行基本以市场亲和式的设计;维持监管的一贯性,解除不确定性;监管政策的供应者应相应需求者变化;形成适合于世界化的监管环境。在比较的理论层面,发现两国之间在哪些方面存在着相似性,又在哪些层面存在着异同性,这将会成为扩大韩国与中国两国政府之间的交流以及学界之间交流的基石。第二,从韩国方面来看,韩语论文题目,需要实事求是的三网融合政策和市场亲和式的政府监管环境,需要更多利用民间专家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开议论平台。在韩国学界的立场,需要对中国行政情景更加准确而又具体的了解,有深度的学术探讨。第三,从中国方面来看,免费韩语论文,需要更完善的三网融合法学制度环境和三网融合监管机构,监管政策的思路应当从限制政策为主向以鼓励为主政策转变。从中国学界的立场来看,在其本质方面具有同样的文化背景的韩国相关政策事例,可以为中国学界在审核及解决相关政策问题时提供有意义的政策性参考资料。
总之,各国在建立融合性的监管体制过程中,并不千篇一律,而是根据国情采取不同的监管体制形式。但是,为适应网络融合的趋势,设立三网融合的监管机构,对融合的网络和内容分别监管是比较有效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