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探讨者指出,对比略论在双语词典译义过程中必不可少(Hartmann1980;Tomaszczyk1983;Zgusta1971)。“从某种真正意义上讲,任何一部双语词典都是对比词汇探讨的习作”(Tomaszczyk1983: 45)。双语词典在词目(及其义项)的译义过程中必须坚持“词类对译”准则(Zgusta1971:313;黄建华1998:10;王仁强2017),汉德双语词典也不例外。 但是,“词类对译”的前提是汉语词目的词类识别,因此不论汉德词典是否标注词类,都涉及到汉语词目的词类识别。相关实证探讨表明,显性的词类标注有助于汉外(汉英)词典更好地把握“词类对译”准则,增加功能义项,确保词类标注与例证的协调,从而提高汉英词典整体编纂质量(王仁强、章宜华2017)。鉴于词目翻译“词类对译”的实质是指称、陈述等表述功能的对等(王仁强2017),因而“词类对译”的结果要保证对应词在词类大类上与词目词的词类一致。探讨表明,《词典》总体上坚持了“词类对译”准则,尽管也有少量瑕疵(详见表7对几个实例词目的略论)。 6.结语 综上所述,《词典》在词类标注方面的成绩与问题并存,只有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正视存在的问题,才能真正推动汉德词典的词类标注质量乃至汉德词典的编纂质量。毋庸置疑,《词典》词类标注方面的困惑也是现代汉语词类探讨困境的真实写照,德语也存在不少兼类词的实际情况,这给汉语词类探讨提供了不少启示。 ,德语专业论文,德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