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韩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海岸相向,在地理上拥有同一海洋生物圈,共有海洋资源,具有类似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文化,20世纪中叶之前几无海洋争端。随着《联合国海洋法》的颁布,进入海洋资源权属管理和利用的时代,两国各自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由于两国之间的海域宽度不足,致使两国所主张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主张存在重叠区,产生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问题,涉及黄海中南部和东海北部海域。中韩两国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准则上存在分歧,并进一步在渔业、海底资源开发、海洋科学探讨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海洋权益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争议。本文对中韩两国海洋权益问题进行了梳理略论,提出了解决争议的设想,并就我国海洋权益维护提出建议。1中韩两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准则分歧1.1中韩两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主张1970年1月韩国颁布了《海底矿物资源开发法》,用混合标准即中间线和自然延伸准则相结合的标准,来主张韩国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的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属经济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论文页数是:6页) ,韩语论文,韩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