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亚洲金融危机前韩国的银行和中国的银行在所有权结构上并不相同,但在企业治理上却有很多惊人的相似之处,本文重点探讨了金融危机前韩国和当前中国的银行在治理结构上存在的问题,总结它们在治理结构存在的共同点,研讨了这些共同点背后的文化因素。 4、企业治理的透明度较低。一般而言,交易透明度越低,则交易费用就越高,资源配置效率越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如果缺乏透明度,则银行资产所有者代表和监事会就很难把握银行和经理阶层的行为,不但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公众也不能从银行获得有关企业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充分信息,难以判断银行经理层的有效性,造成效率低下。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信息披露如同我国的上市企业,也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 三、 金融危机前韩国银行和中国银行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共同点 金融危机前韩国银行和中国银行在企业治理上显示出来的共同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所有权意识淡薄 韩国的银行早已在金融自由化中实行了私有化,但是私有股权的持有者似乎并没有享受西方银行股东享受的权力,不仅银行的高管继续由政府任命,而且信息的披露也是不健全的,银行的高管们在具体经营中也不把股东们的利益放在考虑的核心位置上,他们更多的是花心思去解读政府官员的思路。 中国的国有银行其所有权在法学上属于“全体人民”,但“全体人民”是个抽象的概念,既无能力也无可能去行使所有权,国有银行的经营者也向来漠视“全体人民”的权利,在现实的运行中,银行高管受到来自政府机关官员的监督和管理,他们直接对政府官员负责。 2、用人上的“熟人”文化 在韩国,“许多非执行董事看起来似乎与高层管理人员有着更有利的关系”,而在中国,国有银行或国有控股股份制银行由组织部负责的人员挑选,几乎注定要把与政府官员亲近的人员或者“有关系”或者政府官员熟悉的、赏识的人员挑选进银行的管理队伍。 3、信息披露不透明,倾向于暗箱操作 韩国的银行在金融自由化之后都私有化了,但在信息披露上却与西方相去甚远,因为银行经营人员的挑选和任命并不依赖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所以股东和董事们是否知道银行的确切经营信息并不重要。而在中国国有银行中,即使探讨人员也很难得到他们需要的银行信息,更遑任一般的民众。而股份制银行公布自己的信息亦不规范,具有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4、政府的强大作用 在韩国,尽管已经实行金融自由化并且国家对经济干预的范围也已经缩小,但强大的惯性使得政府干预仍在继续,如政府任命银行的首席执行官(CEOs)。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管理人员在决策制定过程中倾向于反映政府意图而不是对它们的股东负责任。政府在银行私有化之后对其没有所有权,政府对银行的这种持续控制或作用似乎是韩国银行部门的十分独特的特征。 在中国,政府不仅任命银行的高管人员,而且干预银行具体业务的经营,具体表现在项目的选择和贷款的流向上,国有银行在经营中存在明显的“逆选择”现象,在多个项目进行资金获得权的竞争过程中,政府支持但效益并不理想的国有公司得到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在不同产业之间也是如此,地方政府保护当地的弱势产业使得国有银行和当地财政控股的股份制银行在选择放贷对象过程中产生矛盾和尴尬,理论上,这些银行应该具有自我发展和生存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常常会被政府的干预行为所威胁,被项目选择的逆选择机制和逆淘汰机制所威胁。 四、 中韩银行企业治理缺陷共同点背后的文化因素 韩国战后实行的是资本主义体制,中国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经由改革开放一步步走向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银行是改革滞后的领域,某种意义上讲,仍部分停留在计划经济年代,韩国和中国在不同的社会体制下,在银行的企业治理上却出现了太多相同的因素,其背后的文化因素是什么呢?我们从东西方的文化对比中探索中韩银行企业治理背后所隐藏着的文化因素。 1.个人和整体的意识 西方文化重视个体,由此产生了个体主义观念。而在东方的价值世界中,个人与群体构成联系而不是断裂的关系,强调“融己与群”、“群己和谐”思想。因此东方文化重视整体,轻视个人的权利,而国外重视个人权利。东方这种重义务、重整体的文化背景在市场经济中容易产生“产权不清”的问题,在韩国,即使金融机构的产权划分得很清楚,但是个人维护自己权利的“动力”似乎总要打折扣,仍然听命于政府,对政府干预的抵制似乎没有西方来得那么积极,“尽管银行的所有权结构与发达国家的所有权结构具有可比性,但大部分银行的大股东在行使他们的表决权和监督银行管理的过程中仍然是消极的。”东方人强调整体,而“群龙”不能“无首”,导致强调领导和权威治国,西方人怕的就是“领导和权威”,崇尚“平民主义”,害怕金融寡头垄断对国家的统治,所以美国的政治反复地阻止金融机构发展成金融帝国,这种做法从19世纪起拆散美国第二银行开始。但是韩国股东对政府强大到反复干预其所参股的金融机构的反应远没有美国人那么防范、甚至是消极的默许――这种默许是对“权威”的尊崇,某种意义上是对自己产权行使的放弃,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产权不清。这种产权意识的薄弱在中国也是“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背后的文化因素。 2.“人情”意识 儒家传统非常重视人伦人情关系,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讲求“人治”、人情大于法的社会,韩国的金融机构中尽管也引进了非执行董事,但是“许多非执行董事看起来似乎与高层管理人员有着更有利的关系”。中国的银行管理中,也倾向于“熟人”文化,中、农、工、建以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中人员的变动,调来调去还是那些老面孔,是银行界人员之间的流动。这种人情化的思维模式很不利于企业治理法规的执行,所以尽管国家对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颁布了不同的治理法规,但是探讨我国银行企业治理的人员发现:股份制银行的企业治理和国有银行的企业治理有趋同的趋势,国有独资银行企业治理上的缺陷正普遍“传染”给股份制银行。 3.监督和制衡意识 西方人认为“人性恶”,强调权力制衡,在政治上有“三权分立”,在企业内部,股东大会就是全民投票,董事会就相当于议会,董事就是股东代表,相当于议员,总经理是内阁首相,监事会是公司的司法部门,他们的文化背景是以陌生人为基础的一种文化,彼此建立在怀疑与防范基础之上,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而东方的家族文化则重视有血缘关系人甚于陌生人,形成“熟人文化”,彼此之间缺乏制衡、监督,这种意识导致中韩两国银行的组织机构和内、外部权利制衡机制都不健全。 4.思维方式 中国的思维方式是直觉思维(非理性思维或顿悟),是联系式思维模式。“自然”与“人文”相联系、“身”与“心”相联系、“个人”与社会相联系。西方文化源于古希腊、罗马文化和希伯莱文化,重视科学精神与理性精神,东方人缺少思维的精确性,所以韩国和中国普遍缺少信息披露的意识,在所有权改革上,韩国走在中国前面,但他们的信息披露同样薄弱,那些握有绝对数额较大的股份的股东们似乎更相信政府对银行的治理,而把自己的“知情权”拱手让出。 5.封建集权文化 韩国封建集权文化――强政府的文化源头,韩国的政府是强政府,韩国经济腾飞的主要推动力来自于政府。在韩国被称为家族公司的大型联合公司,一直是经济增长的核心发动机,政府以政策性贷款(低利率)的形式为目标部门中的家族公司提供大量财政支持,同时驱使金融机构为政府意中的公司进行贷款,政府进行隐性的担保,这种方式使得银行形成了不仔细核查贷款人的风险和不正确地监督借款人的可靠性和管理贷款风险的习惯。依赖于政府,不仅依赖于政府对银行业进入的控制造成的壁垒和银行特许经营权带来的好处,同时在银行出现经营风险时,总有政府最后来为银行买单,所以银行的高管理所当然由政府来负责甑别和挑选,银行的CEO由政府来任命,银行与政府很难分开。 在中国,“官本位”观念是中华民族文化中应该抛弃的封建糟粕,但在今天的银行界仍大有市场,韩语毕业论文,“官本位”文化的表现是银行干部由政府部门任免、考核,只对政府部门负责;官员分配经济资源,参与各个方面的管理。人的晋升也主要由政府官员决定。银行高管听命于政府,这种体制天然地形成“政银不分”;“官本位”文化根源在于东方的君主与人治观念,虽然时代巨变,然而,对权力的敬畏与人治意识并未在人们的思想中消失,“唯上”仍然是最安全最能得到赏识的行为通则。 “政银分开”是国有银行改革的根本前提,又是难点之一。虽然经过股份制改造实现了政资分开,但是,传统的治理形式及“政银合一”的做法仍具有很强的体制惯性,这种惯性集中表现在银行与政府管理者行为的惯性上。而这种行为惯性是传统计划体制下政治文化陶冶的结果。由于政治文化的作用,企图通过体制创新彻底实现“政银分开”是不现实的,因为源于同一政治文化所产生的行为上的亲和力必然会使新体制的运行大打折扣。 文化因素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韩国和中国银行业所有权和企业治理的改革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胡鞍钢,胡光宇.企业治理中外比较[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7版 2.张燕.作用企业治理的文化因素略论――兼论我国企业治理模式的完善[D[.上海:复旦大学,2017 3.尹兴宽.国有商业银行企业治理的问题与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7年,6. 4.胡联奎,吕一林.公司文化的治理与改造:去除神秘的文化表象[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1版 5.窦洪权.银行企业治理略论[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7版. 6.Peter B .Smith, Shaun Dugan, &Fons Trompenaars. National Culture and the Values of Organizational Employees: A Dimensional Analysis Across Nations. Journal of Cross-Cultural Psychology,1996(43):231-253 作者简介: 夏凡中国电力财务有限企业 杨群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