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通过文化人类学的比较对近代時期韓中武藝傳承形態的研究 -以作爲學校體育敎育的武藝爲中心- 慶熙大學校 大學院 體育學科 體育史專攻 陸 宇 榕 本研... 中文摘要 通过文化人类学的比较对近代時期韓中武藝傳承形態的研究 -以作爲學校體育敎育的武藝爲中心- 慶熙大學校 大學院 體育學科 體育史專攻 陸 宇 榕 本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體育文化史的观点对东方传统身體文化-武艺在中国和韩国近代时期中作为学校體育的开始,内容和性质进行考察后,通过文化性比较阐述当时两国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所具有的时代意义。并且摸索对往后两国武艺传承所能提供的经验與启示。以此对今后东方武艺界和东方體育人文学界提供学术研究的基础资料。 为了达到研究目的,本研究使用文献考察法对有关中韩近代时期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形态的各种文献资料进行了搜集。在研究资料略论方面,首先利用持续比较法对在中韩两国近代时期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中的各种内容和特征进行考察,阐明当时两国的时代背景與武艺传入学校和发展的关系。随后,通过歷史社會學略论措施对中韩两国近代时期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入,展开,内容等史实进行阶段性略论。最后,韩语论文题目,利用文化人类学领域历史研究中的地域內控制比較法对当时两国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形态这一文化现象实施了比较略论。从而导出其所具有的时代意义和对两国现代武艺传承的经验與启示。本研究根据以上研究顺序导出的研究结果如下。 一,19世纪中后叶,西方的體育概念與其它西方学说一起传入中韩两国。但是,从西方體育传入两国到两国学校體育形成,中国和韩国有着不一样的路徑。这之中,韩国近代时期的学校體育形成路徑可以归纳为根据法令形成的路径,而中国的学校體育则可说是根据社会潮流所形成的。 二,在韩国近代时期,武艺传入学校的具體时间是在1910年韩日合并之后。一部分学校由于日本校长的规定,开始將日本武艺导入学校并作为学校體育进行传承。在这之后,1914年朝鲜总督府公布了<學校體操敎授要目制定>,其中首次将从日本传入韩国的击剑(剑道),柔术(柔道)等武艺项目列为了学校體育教科内容。至此,武艺正式被导入韩国的学校體育之中。中国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开展则是在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开始的。由于当时的领导人孙文提出的“尚武强国”等民族主义體育思想,民间习武之风盛行,主要以民间武艺团體與学校體育两大形态展开。其中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始于辛亥革命以后一部分学校的积极开展。之后,在许多體育学者和团體的建议下,1915年,当时的教育部正式将中国传统武艺纳为学校體育教科内容。 三,在当时两国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过程里,韩国通过1927年,1937年和1938年三次的<學校體操敎授要目>改定使外来武艺项目-剑道,柔道,薙刀等在当时的韩国学校中得到了传承。与之不同的是,在中国近代时期,中国传统武艺被列为学校體育教科内容之后,从学校武艺教材,学校體育教育中外来體育项目和中国传统武艺的论战等事件中體现出社会各界为了学校武艺的发展做出了许多努力。與此同时,当时教育部公布的许多有关学校武艺传承的规定也对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有着重大的促进影响。 四,在中韩两国近代时期,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形态由于韩国的日治时期和中国的民国时期的时代背景差异,武艺从导入两国的学校开始就呈现出被动和主动的导入意识,这使两国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出现了很多差异。这种被动和主动的导入意识也对两国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但是,韩语毕业论文,在两国近代时期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形态当中的公同點是都将东方武艺作为学校體育中的正式教科内容进行了传承,这与当时两国政府的重视與推进是分不开的。 本研究通过文化性比较所导出的关于韩中近代时期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具有的时代意义和对两国现代武艺开展的经验與启示如下。 一,由于韩中近代时期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形态的形成使两国的武艺传承从以往的军事·技击价值向體育教育价值发展。并且,虽然在当时中韩两国的学校體育中,分别传承了外来武艺和本土武艺。但是以东方武艺文化史的观点来看,作为东方武艺的剑道,柔道,中国传统武艺的传承范围都得到了扩大,两国近代时期学校领域当中的东方武艺传承對當時东方武艺文化的传播和普及方面也有着重要的正面意义。 二,韩中近代时期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不仅促进了两国近代时期的武艺发展,对現代两国武艺的教育,竞技體育,文化等各层面的发展也起到了正面的影响。据此,韩中近代时期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形态是起到了从两国古代时期到现代时期武艺传承中的连接影响。在今天,若是能充分接受两国近代时期作为学校體育的武艺传承形态中呈现出的有用的经验,并结合当前的社会潮流进行武艺传承,对两国今后的东方武艺发展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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